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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
2023-05-24 08:11  

       

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

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【2023】8号),要求各地启动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》进行自查。

学校5月15日学校不打招呼、不提前告知,对丹江校区生物学院、化材学院、电信学院、及北新街健康院、城乡规划学院、数计学院、经管学院、艺术学院、人文学院等进行突击检查,着重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,节假日实验室安全保障情况、党政联席会议有关实验室安全专项记录。

 

 

 

检查中仍然发现问题,将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,编写了《商洛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通报》,结合近期检查的情况,各学院(部)要在前期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,对照发现的问题隐患台账逐一复查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。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,要明确责任人、整改时间、整改措施,加强跟踪、一盯到底,严格做到“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,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, 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”。对复查后仍然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,严禁其继续开展实验工作。

各二级学院继续按照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》要求的内容,扎实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。要明确整改责任人、整改要求和时限,逐条对账销账。

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应树牢安全意识,健全安全防范机制,明确各方责任,规范培训工作,精细化工作内容,常态化开展隐患检查,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稳步推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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