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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申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2023-05-17 09:58  

    

各学院(部):

   近期,学校印发了《商洛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》,为切实做好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学校事业安全稳定发展,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再次重申如下。

   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夯实各级责任

   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切实增强保障实验室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。

   各学院院长、书记、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、各实验室(中心)负责人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实验室的安全状况、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使用及管理情况;严格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相关要求,加大实验室安全工作力度,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,做到责任到人到岗;要加强组织协调,安排充足工作力量,对实验室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,完善安全设施,排除安全隐患。

   二、巩固检查结果,紧盯安全隐患

   学校分别于3月21日和5月15日组织了实验室安全检查,实验室安全检查反映出的具体问题已反馈给各单位,结合近期检查的情况,各学院(部)要在前期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,对照发现的问题隐患台账逐一复查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。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,要明确责任人、整改时间、整改措施,加强跟踪、一盯到底,严格做到“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,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, 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”。对复查后仍然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, 严禁其继续开展实验工作。各单位继续按照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》要求的内容,扎实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。要明确整改责任人、整改要求和时限,逐条对账销账。在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、困难或意见建议,请及时反馈。

   三 、加强日常监督,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

各学院(部)要强化日常监督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。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取得准入资格后,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。项目负责人(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)要切实履行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,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教育方案,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和工作人员等进行全员安全培训,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。

各学院(部)要在近期对所管辖的实验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易爆、易燃、易制毒、危化品、气瓶、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,以及水、电、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。检查要做到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, 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   四、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安全意识

   各学院(部)要根据专业学科特点,加强专项安全教育培训,利用宣传窗、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,积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、实验室安全常识宣传,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,并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,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,提高逃生避险、自救互救技能。

商洛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
2023年5月1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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