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制订、修订学校物资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、条例和办法,经学校批准后负责落实、检查和监督。
2.负责校内采购计划和项目的具体实施,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完成采购工作,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。
3.组织一般易耗品(材)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;参与涉及国有资产购置及管理的基建工程项目论证及招标工作。
4.负责签订采购合同,并对合同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,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,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5.负责采购新增仪器设备和相关设施的项目验收及款项结算工作。
6.负责物资采购招投标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、存档及信息管理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