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为确保高校实验室安全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8号)部署,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、 高等教育司定于2023年4月7日9:00-12:00 组织召开 “2023 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”。我校线上参会,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23年4月7日(星期五) 9:00-12:00。
二、会议内容
对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行部署,邀请专家对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( 2023年)》内容以及本年度检查重点进行详细解读,并就高校实验室安全基础理论、管理实践等内容进行报告交流。
三、主会场
主会场会议地点:北新街校区四楼第一会议室。
主会场参会人员:
1.学校领导:王新军 刘宝盈 郭瑾;
2.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:教务处、科技处、保卫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党委办公室·院长办公室、二级学院等单位负责人;
3. 教务处、科技处、资产处实验室管理相关人员。
四、分会场
分会场会议地点:各二级学院会议室。
分会场参会人员:
1、各二级学院书记、分管实验室副院长(继续教育学院不参会);
2、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及实验课任课教师及3名教师代表。
参会方式:
由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人员线上参会,安排专人负责并于4月5日(星期三)15:00前扫描二维码完成报名。报名方式、网络直播测试等详见网址http://aqhd.laschaoxing.com,测试时间:4月6日16:00。(具体系统操作流程可参考网址中的《会议直播手册》)
五、相关要求
1、本次会议会务工作由资产管理处负责。请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会,因故不能参会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
2、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,在指定位置就座。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,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,保持良好会风会纪。
3、请信息中心做好音响调试、设备维护及保障工作。
4、请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,于4月5日15:00前完成注册并将参会回执OA邮件形式发送资产管理处李艳华老师邮箱;
5、每个分会场上传不少于3张的照片到“商洛学院资产管理交流群”。
附件:“参加 2023 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会”参会回执表
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4月5日
附件:“参加 2023 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会”参会回执表
“参加 2023 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会”参会回执表
填写日期:2023年4月 日
部门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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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会注 册手机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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